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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注册基金管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

更新日期:2018-11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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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注册基金公司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北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快速注册手册 本手册所指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的股权投资基金、产业投资基金、创业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投资基金。投资基金可以实行公司制、合伙制(以下简称基金型企业)。本手册所指投资基金管理公司(企业)是指接受投资基金委托,规范管理运营投资基金的公司(企业)(以下简称管理型企业)。 基金顾问:葛经理 管理型基金企业设立条件 1.公司制管理型企业“北京”作为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。合伙型企业“北京”作为行政区划必须放在商号和行业用语前面。 2.管理型企业名称核定为:北京**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**投资基金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。 3.注册资本(出资数额)不低于3000万元,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,设立时实收资本(实际缴付的出资额)不低于3000万元; 4.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(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) 5.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。 6.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: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、咨询。(管理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, 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: 1、发放贷款; 2、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; 3、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 4、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。) 7.管理型企业和投资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,但是所有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,所持有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。 更多详情请咨询: 审批基金顾问:葛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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